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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中心讨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及科技名词立法

文章来源:本网  |  发布时间:2018-10-18  |  【打印】 【关闭

 

20181011日下午,事务中心召开会议,讨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实施办法的修订和科技名词立法事宜。全国科技名词委专职副主任、事务中心主任裴亚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开始施行。目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会议就《中国科技术语》副主编刘青和名词委事务中心科信部主任代晓明拟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意见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修订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其实施办法各项条款中应更多关注科学技术领域方面的应用;全国科技名词委将继续努力推进科技名词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