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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名词》(定义版)(2019)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19  |  【打印】 【关闭

  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计划生育名词》于201910月正式出版公布。

  《计划生育名词》由第一届计划生育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完成。本次公布的名词共1519条,均有定义或注释,内容包括:计划生育国策、生殖健康及人口学,生殖医学基础,计划生育临床,生殖健康心理卫生,计划生育科研方法,不孕不育症,辅助生殖技术,性别与性8部分。

  计划生育名词审定分委员会非常重视名词审定工作,组织全国22名计划生育专家对《计划生育名词》进行编写与审定。内容涵盖了计划生育专业的基本医学名词,在国内尚属首次,具有独创性。在《计划生育名词》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原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及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司领导的关怀与支持,还得到了肖碧莲院士及张桂元、乌毓明、庄留琪、顾素娟、姚德鸿、赵忠桢、杜明昆、韩向阳、宋新明、刘破资等诸位教授的具体指导、修正和审核。并征求了全国各地专家的修改意见。于20155月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主任审核批准予以预公布1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根据预公布期间的反馈意见,第一届计划生育名词审定委员会再次反复修改和完善,于201910月上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