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名词审定及研究在国家需求中的支撑作用,根据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规划,拟对2019年度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立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符合“全国科技名词委2019年度项目指南”的研究范围。
二、资助方向
(一)具有科学前沿性、理论前瞻性以及较高学术价值的术语理论研究;
(二)社会急需、符合国家语言发展需要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术语审定及应用的研究;
(三)对名词审定和研究具有促进作用的研究成果;
(四)具有术语研究的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术语审定和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作用或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
(五)与术语研究相关的平台建设等其他类别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申报的成果不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等情况。
(三)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资助经费
申请人在资助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费数额,批准数额由全国科技名词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对于重要选题可酌情增加投入。
五、组织管理
(一)项目申报及管理请参照《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项目完成后,主持人提出结项申请并提交最终成果。成果在出版或应用中须注明“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
六、申报办法
(一)填写《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申请书》,填好的电子版请发送至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办邮箱keyanban@cnctst.cn。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一式七份,由申报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盖章(财务部门加盖财务公章)。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寄送。
(二)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全国科技名词委2019年度项目指南
2.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3.全国科技名词委科研项目申请书
2019年3月1日
联 系 人:王 琪
联系电话:010-64000336
传 真:010-6400233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北街16号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事务中心(1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