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新闻传播学科而言,不论是建构本学科的自主知识体系,还是提炼标识性概念,形成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最终都需要以本学科积累、引进和自主创制的术语作为概念载体,并对之进行外化呈现和学理建构。所使用的专业术语是否丰富、精准且合乎学理要求的规范性,对于提高自主知识体系的表达力、传播力有着基础性的影响。学科术语的规范化,也因此成为学科建设的一门“必修课”。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提到的“名词”,与通常所称的“术语”同义,它并非单指语法词类划分意义上的“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而是泛指人文社科领域中的专业概念在语言中的名称。
自新闻学与传播学引入国内以来,学界对其专业术语所做的包括规范化在内的考量和研讨,始终内嵌于学科发展的整体进程之中。如果以2013年成立建制性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审定委员会为起点,新闻传播学科的术语规范化工作已历经10多年,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当然,相对于当今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以及术语规范化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言,新闻学与传播学术语规范化工作还有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的空间,且至少可在如下三个方面有所作为。
设置开放的“术语预选库”
2023年10月,全国名词委主办的术语在线平台2.0版正式上线,目前由全国名词委审定公布的,包括《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在内的100多个学科领域、近百万条科学技术名词均已在该平台上线。这些基于学科通行的知识体系搭建的概念体系框架所收录的本学科基础的、常用的、重要的术语,无疑是学科立足的根基。
伴随着近年来新闻学与传播学的快速发展,指涉新闻传播领域新技术、新事物、新方法、新观点、新理论的原创类、引进类、再生类名词不断涌现,而现行公布的各学科名词更新周期最短也要四五年以上。根据《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原则及方法(修订稿)》(2015年)的要求,新词收录和审定工作应体现快捷的特点,并采取较为灵活的收集和发布方式。因此,可考虑在目前的术语在线平台增设包括新闻学与传播学在内的各学科名词规范“术语预选库”,集中收录各学科新出现且有较高使用率或概括力的专业术语,由各相关学科的名词审定分委会组织专家学者拟出试用的定名(译名)和释义,向社会开放查询和意见反馈。这样,一方面可以弥补学科名词首次公布出版到再版之间出现的新词“缺失”和“断层”,为在此期间出现的新术语提供学理上的规范性引导,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现行公布的学科规范名词的更新再版提前积累、收集更加丰富的工作资料和相关建议。同时,亦有助于及时有效地将本学科领域出现的新概念、新思想、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吸纳进本学科知识体系,促进学科知识更新。
举例而言,湖北省标准化学会、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2019年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2022年制定了《网络主播行为规范》,而现行公布的《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中,只有“网络直播”条目,没有“网络主播”条目。像这种具有本学科属性,已在社会上流通特别是被公共文件标示使用但尚未收入现行《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的术语,可由本学科现任名词审定分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拟写出该名词的译名和释义,将其提交给本学科的“术语预选库”。
增强学科术语与辞书的关联
辞书作为学科发展阶段性的知识总汇,其所具有的系统性、海量性、经典性、多维性及其标杆意义,使其与学科的知识体系建构形成了良好的互助与合作关系。辞书编纂与术语规范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互补性和关联性。本学科既有的各类专业辞书是名词审定的重要收词来源,而在本学科审定的名词公布后,新出版或者再版的专业辞书,则应在定名、释义等方面力求与其保持一致或以其作为重要参照。中国辞书学会自1995年开展首届国家图书奖评奖之后,即将百科与专科辞书是否采用全国名词委公布名词作为评奖条件之一,便是二者互助互补的生动体现。
2023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汉语辞书出版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将全国名词委审定公布的《语言学名词》列为参考文献之一,体现了名词审定成果在辞书出版标准化工作领域的应用。同时,以“××学名词”命名的学科规范名词实则是一部术语词典,其编纂也应以《规则》为遵循。《规则》指出:“同类条目的释义措辞应尽可能模式化。”这与《人文社科名词编写与审定工作手册(试用稿)》(2021年)中对同类型词条释义提出的一致性原则相一致。现行《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中部分同类条目的释义模式化不足,再版时应加以优化。
此外,国务院曾发文明确指出:经全国名词委(原称“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以及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但若学科规范名词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文件中关于某一概念的定名、释义等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公众应以何者为准?例如现行《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和《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中,“网络直播”一词的英文名和释义均不一致。如何处理与协调这种名词规范与标准在术语使用方面出现的冲突或差异,值得关注和探讨。
建立术语规范工作协调机制
《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原则及方法(修订稿)》规定,当同一概念在不同学科中的名称不一致时,除特殊情况,应坚持协调一致原则。这样也有利于跨学科理论研讨与知识交流。
新闻传播学具有较强的学科交叉性,现行《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与其他学科公布的规范名词也存在交叉收词以及对同一概念定名、释义不同等现象。定名不同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英文名相同,中文名不同;中文名相同,英文名不同。第一种情况与外来术语汉译过程中产生的译名混乱现象有关。例如,《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与《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名词》同时收录了“knowledge gap”这一外来术语,定名分别为“知沟理论”和“知识鸿沟”。第二种情况则主要产生于给学科名词附注英文名称的过程中。据笔者检视,仅《新闻学与传播学名词》和《编辑与出版学名词》中,中文名相同英文名不同的词条就有396个。如“报道”一词的英文名,前者为“coverage”,后者为“report,reporting”;“新闻线索”一词的英文名,前者为“news hint”,后者为“journalistic clue”,等等。建议有关学科的专业委员会协调处理,能统一的就统一起来,不能统一的给出解释,便于公众理解。当然,还可考虑将“跨学科名词查重”设置为名词工作的一项前置常规操作,即后启动的学科名词审定,在其首轮收词和译名文本拟定后,在全国名词委协调、指导下,进行必要的跨学科名词收词和译名的查重,以尽量减少各学科名词公布之后再协调解决跨学科之间同名不同译、定名不一致等问题。
(2024-05-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