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学名词经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于2024年7月正式公布。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应遵照使用。
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是以冯惠玲教授为主任委员,以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为主体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具体承担收词和释义编写等工作。
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经过多轮会议审定和专家修改,于2024年1月形成了《档案学名词》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网站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5月由档案学名词审定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完善。现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批准正式公布。
《档案学名词》内容包括:总论、文件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档案保护、电子文件管理、历史文书、中国档案事业史、外国档案事业史等9个部分,共1682条,均有定义或注释。名词条目可通过“术语在线”网站(www.termonline.cn)及“术语在线”移动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免费查询,名词出版物由科学出版社发行。